乡村庭院既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场所,也是农民享受乡村生活的重要空间。 保护好农民的院落和菜园田,就是保护农民的幸福生活。在村庄整治中,可以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农民庭院进行适度的改造提升,但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留其本质特征和地域特色。 要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把握好新建民居与老旧民居的关系,做到改扩建有序、功能布局合理、人居环境改善与乡村风貌保护相协调。 此外,“千村一面”问题固然可以通过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样板间”,引导村民向“样板间”看齐来破解;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应防止盲目照搬其他地区经验做法或一味追求政绩而忽视当地资源禀赋条件和历史文化背景等客观因素。 只有真正从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才能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让他们自觉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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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2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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